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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理 與 修道 的因果關係
人「格」:守信
「格」就是標準,做人的標準,取得做人的標準才有人格。人言謂之「信」,換言之,我們問自己,若我們是常不守信用的那種人,我們就失去做人的資格了。
「義」:合宜
人格是義,「道德」是佛菩薩的標準;「仁」是天道的標準;「義」者宜也,「合宜」是人道的標準。
「禮」: 人道的依循
禮是已經失去人道了,所以才用一個「禮」來讓我們依循又框架回來;所以禮是最底限。我們說「依禮」,有的人是很有禮貌,可是他是客套,但也不錯了,會跟你們客套也算是不錯的了,有的是連客套都不願意,所以客套是「禮」的最末梢。客套當然不好,可是逼不得已已經算是還可以接受,客套再導回來真正有禮。
「學理」:訓 「禮義」 明「因果」
依戒是功,得定是德;依定是功,開慧是德;它都有因果關係。所以我們藉著符合「禮」這個標準,然後訓練,慢慢訓練回來「合宜」,也就是「義」,我們就取得做人的資格。做人的資格再加上仁愛之心,我們又再往上一層當神。當神我們還有那些道和德,再往上一層我們當佛菩薩。就這樣一層一層,都有標準學分,如果沒有學,我們就都不知道了。所以說「學理」,因為不明理焉修道,就不用做了,所以先要學理,學理一定要不間斷。
恭錄節選 自2010年 農曆六月二日 弘聖師說法內容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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